新股东如何撤销股权转让
文成法律咨询
2025-04-19
结论:
新股东撤销股权转让,在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情形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需在规定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并收集证据提出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当股权转让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时,受损害的新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不同情形下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不同,一般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受胁迫是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超过期限撤销权消灭。新股东要撤销股权转让,需收集能证明相关情形的证据,像沟通记录、显失公平的计算依据等,再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如果您在股权转让撤销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新股东撤销股权转让,在特定情形下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且需在规定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并收集证据申请撤销。
2.当出现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时,受损害方可行使撤销权。
3.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一般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受胁迫则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超期撤销权消灭。
4.新股东要收集能证明欺诈、胁迫的沟通记录、显失公平的计算依据等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建议新股东在签订协议时仔细审查条款,若发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收集证据行使权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新股东若要撤销股权转让,在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时,受损害方有撤销权,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2)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一般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是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期撤销权消灭。
(3)新股东需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如能证明欺诈、胁迫的沟通记录,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计算依据等,再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提醒:
撤销权行使期限严格,新股东务必留意。因不同情况证据要求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判断可撤销情形:当股权转让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是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协议时,新股东作为受损害方有撤销权。
(二)把握行使期限:不同情况撤销权行使期限不同,一般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期撤销权消灭。
(三)收集证据申请:新股东收集证明欺诈、胁迫的沟通记录、显失公平的计算依据等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撤销情形:若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欺诈、胁迫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协议,受损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2.行使期限: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重大误解九十日、其他情况一年;受胁迫的,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超期撤销权消灭。
3.申请流程:新股东收集如欺诈胁迫沟通记录、显失公平计算依据等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新股东撤销股权转让,在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情形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需在规定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并收集证据提出申请。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当股权转让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是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时,受损害的新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协议。不同情形下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不同,一般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受胁迫是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超过期限撤销权消灭。新股东要撤销股权转让,需收集能证明相关情形的证据,像沟通记录、显失公平的计算依据等,再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如果您在股权转让撤销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新股东撤销股权转让,在特定情形下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且需在规定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并收集证据申请撤销。
2.当出现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时,受损害方可行使撤销权。
3.撤销权行使有时间限制,一般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受胁迫则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超期撤销权消灭。
4.新股东要收集能证明欺诈、胁迫的沟通记录、显失公平的计算依据等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建议新股东在签订协议时仔细审查条款,若发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在规定时间内积极收集证据行使权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新股东若要撤销股权转让,在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协议时,受损害方有撤销权,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2)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一般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是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的当事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期撤销权消灭。
(3)新股东需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如能证明欺诈、胁迫的沟通记录,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计算依据等,再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提醒:
撤销权行使期限严格,新股东务必留意。因不同情况证据要求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判断可撤销情形:当股权转让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是一方用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协议时,新股东作为受损害方有撤销权。
(二)把握行使期限:不同情况撤销权行使期限不同,一般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九十日内行使;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期撤销权消灭。
(三)收集证据申请:新股东收集证明欺诈、胁迫的沟通记录、显失公平的计算依据等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撤销情形:若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欺诈、胁迫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协议,受损方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2.行使期限: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重大误解九十日、其他情况一年;受胁迫的,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超期撤销权消灭。
3.申请流程:新股东收集如欺诈胁迫沟通记录、显失公平计算依据等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下一篇:暂无 了